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旨在培养国家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所需的具有优秀人文素养与艺术审美力、宏阔的视野和宽广的文化知识背景、系统的艺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科研基本功,以及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在艺术学理论研究领域有所专长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本学科培养的硕士生能够步从事艺术理论、设计理论、艺术教育与审美文化的相关研究、教学、应用、传播、管理等工作。
具体要求:
(1)掌握艺术学理论、中外艺术史和设计史的基本现象、主要艺术思潮等基本理论知识。
(2)掌握美术学、设计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了解艺术学的前沿问题、美学和文艺学的研究成果。
(3)通晓本专业经典文献,并能用其分析阐释艺术现象、艺术家和艺术作品,以及设计流派、设计师与设计作品,能结合理论知识关注分析当下的艺术与设计实践。
(4)学习规范的论文写作方法,培养独立的学术研究能力,为进一步从事相关研究、教学、应用、管理等工作打下基础。
二、培养方向
1、艺术史论
本研究方向涉及艺术、设计的历史与理论及其关系、中外艺术与设计及其美学思想的比较研究,掌握艺术鉴赏能力、理论表达能力、逻辑思辨能力、综合分析研究能力等,关注和了解美术学的前沿课题及理论动向,能够运用所学到的美术学知识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能胜任在各级文化部门、美术馆、博物馆,以及媒体、出版机构、文化公司等单位胜任美术研究、文博艺术管理、新闻出版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研究人才。
2、艺术策划与管理
本研究方向结合国内文化创意产业和全域旅游发展的需要,将艺术学、艺术批评和文化产业经营管理相结合,培养掌握艺术学理论、具有深厚的中外艺术文化功底和广阔的国际化视野,具有良好的创新、创意思维,了解文化产业市场运作、消费心理,文化产业相关法律法规,掌握新媒体发展动向,能灵活提炼和整合各种文化元素,并运用到设计、研发、策划、市场推广、管理等文创行业,具备艺术管理专门知识与政策分析和研究能力的高端研究和实践人才。
3、艺术教育与艺术治疗
本研究方向具备系统的美术教育理论知识、掌握美术教育与教学的基本规律,熟悉中外美术史、艺术心理学、国内外先进美术教育体系及教学方法,以及艺术治疗相关的特殊艺术教育理论与实践,培养面向高等美术教育、特殊艺术教育、中小学基础美术教育教学、基层美术教育管理工作需要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三、学习年限与学分要求
艺术学理论学科硕士研究生基准学制为3年。本专业实行弹性学习年限,研究生可连续完成学业,也可分阶段完成学业。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休学创业的研究生可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基础上延长2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2年,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含课程学习、实践环节),其中:课程学习至少应修满28学分(学位课程须达到22学分),实践环节要求修满2学分。
四、培养方式
1、精心指导
导师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为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根据学科发展及其动态,在师生讨论的基础上,为研究生确定研究方向。
2、自主学习
根据导师制定的培养计划,研究生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学习。通过自主的学习与研究,研究生系统而深入地掌握该学科的基础知识与学术状况。
3、学术活动
在研究性学习的基础上,研究生广泛地参加该学科领的学术交流,进入前沿领域开展科学研究。要求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参加1次学术会议,并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
4、创新研究
在专业学习的基础上,研究生必须从事或参与创新研究。创新研究的主要方式是深入学术或社会领域考察,至少撰写与发表学术论文或调查报告1篇。
5、质量保证
建立导师、教研室(所)与院(系)的三级研究生质量保证体系,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达到培养方案的要求,力争培养出更多的合格的、优秀的研究生。
6、思德育人
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研究生教育全过程,把学风教育与学术道德纳入研究生培养各环节加以评价与考核。
五、课程设置
艺术学理论学科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由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实践环节三个部分组成,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六、实践环节
1、教学实践
研究生必须担任部分学时的教学,以及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使研究生积累对艺术学理论及相关课程的教学经验。研究生担任教学与教辅工作,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试讲后进行。
2、专业实践
培养期间,本专业研究生须至少外出参加1次专业实践。研究生的考察活动,由指导教师带领,考察结束后,研究生要写出一份详细的考察报告。专业实践为1个学分。
3、学术活动
在研究性学习的基础上,研究生广泛地参加该学科领的学术交流,进入前沿领域开展科学研究。要求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参加1次学术会议,并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
七、科学研究
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必须进行本学科的科学研究,已完成的学术成果满足以下一个条件,方可申请硕士学位。
1、以武汉纺织大学为第一单位,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在D类以上核心期刊和国内普通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各1篇,分类标准详见《武汉纺织大学学术期刊分类办法》。
2、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除了满足《武汉纺织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细则》(武纺大研〔2018〕9号)中关于提前毕业的各项要求外,另外尚需以武汉纺织大学为第一单位,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在C类以上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分类标准详见《武汉纺织大学学术期刊分类办法》。
八、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查阅相关研究资料,了解学科与学术动态,在第3学期完成论文选题工作。选题应隶属于本专业的研究方向,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以及较高的理论或应用价值。
2、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应在第3学期末,向学院教授委员会提交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主要包括:选题的意义与价值、国内外研究现状与综述、选题研究的内容、研究方法、预期目标与成果、主要参考文献等。
3、论文中期检查
在第5学期初,对学位论文进行中期检查。主要检查内容:
(1)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论文计划进度进行,如存在与开题报告内容不相符的部分,请说明与解释其原因;
(2)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成果,以及参加的科研学术情况;
(3)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拟采用的解决方案等;
(4)下一步工作计划和研究内容(如与开题报告内容不符,必须进行论证与说明)
(5)讨论与回应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
4、不端行为检测
根据学校文件《武汉纺织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细则》(武纺大研〔2018〕5 号)第八条第二点“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规定执行,明确“直接通过”、“修改再检”和“不通过”。
5、学位论文评阅
根据学校文件《武汉纺织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细则》(武纺大研〔2018〕5号)第八条第三点“学位论文评审”的规定执行,对学位论文送审提出具体要求。
6.预答辩
艺术学理论预答辩采用报告会形式,研究生向答辩小组提交学位论文成果纸质稿(检查当日提交现有成果打印稿一份,提交论文目录每位评审老师各一份),报告会由答辩小组组长主持,研究生自述时间为15分钟,并回答答辩小组专家的提问。
7.答辩
答辩严格按照已制定的程序进行,答辩时,给予研究生一定的准备时间,答辩委员会成员一般由五或七人组成,答辩成员均为副高以上职称。根据学校文件《武汉纺织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细则》(武纺大研〔2018〕5 号)第九条“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执行。
九、学位授予
艺术学理论学科硕士研究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达到规定的科学研究成果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被授予硕士毕业证书和艺术学硕士学位。